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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認養無力負擔學費清寒學生 助學專案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24日懷海字第
1150801號函辦理。
二、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小、國中清寒家庭之學生(不含
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
(三)補助名額:每校5名。
(四)申請資料:
1、推薦表。
2、補助清冊。
3、註冊三聯單(影本)。
4、清寒證明(里長有意願或主動開立者,或其他機關開
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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