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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條文

主旨:函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5年9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93341號令公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5年9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95921號函辦理。
說明二: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84號,本次修正包含該條例第12條、第15條及第17條條文,請逕至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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