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1月2日修正之新北兒童卡Q&A,可供需要辦理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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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昌福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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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2日修正之新北兒童卡Q&A,可供需要辦理者參考

  • 相關規定請先參考修正後之附件。

 

  • 理配115年2月23日起實施「鮮奶幸福週-生生喝鮮乳」計畫,就讀本市國小學童透過現有「新北兒童卡」至合作通路門市以靠卡感應方式兌領乳品,並考量國小學年制度,部分學童年滿12歲仍在學,故修正旨案QA有關優惠對象及申請資格之說明。
  • 考量同一年度年頭及年尾出生之學童並非就讀同一年級,部分學童已年滿12歲仍於本市國小就讀,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方式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 學童於本市國小就讀具有學籍,惟其法定代理人均為外籍人士,因尚無戶籍未能出示戶口名簿,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及居留證等相關證件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 學童因身心障礙或疾病因素,經學校依相關規定核准調整就學年級或延後入學者,請申請人予以出示學籍證明方式即可受理補發申請。
  • 愛心卡與兒童卡尚無規定僅能擇一持有,身心障礙學童申辦愛心卡時,請勿回收原持有之兒童卡,致家長需再行申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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