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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辦理「115學年度中小學特殊教育在職教師(國小教育階段)加註特殊教育需求(情緒與行為)次專長學分班」招生資訊

符合招生簡章規定資格之教師,均得於報名期間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報名;師培中心將優先錄取縣市政府薦送教師後,再依招生簡章規定辦理自行招生教師錄取作業。

師培中心自行招生對象及順序如下:
順位1:申請人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國小之在職專任教師。

順位2: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國小或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錄取方式及標準:報考資格如條件相同,則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

本案採網路線上及郵寄紙本雙軌報名方式,應於報名期限內同時完成線上報名及限時掛號寄送紙本資料,始完成報名。招生簡章預計於115年6月30日後公告於師培中心網站(https://cte.utaipei.edu.tw/),請有意願之教師自行參閱相關資訊並依規定辦理報名。

開設課程:需修習「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小教育階段)-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相關課程應至少修習12學分。

修業年限:至少1學年2學期,師培中心得因課程調整需求,保有調整異動之權利。

教學地點:師培中心博愛校區公誠樓3樓(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上課教室另行公告。

檢附本案招生簡章。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詢承辦單位(02)23113040分機8342 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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